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廠商無限制使用肖像,構成侵權嗎?肖像權定義與3種侵害態樣

肖像權

品牌廠商進行廣告行銷時,會大量使用各類肖像素材,若使用前沒有經過授權或約定好使用方式,不小心就會牽涉到肖像權侵害爭議。究竟肖像權定義是什麼?怎樣才算侵害肖像權?廠商無限制使用肖像,能提出肖像權求償嗎?本篇幫你快速分析肖像權法律上議題。

延伸閱讀:注意肖像授權同意書3個規劃重點,避免肖像權提告碰壁!


一、什麼是肖像?肖像權定義?法律保護肖像權嗎?

(一)什麼是肖像?

就是利用繪畫、雕塑、攝影等方式形成的人物像,只要涉及人的五官,就是肖像。

(二)肖像權定義

是否揭露肖像、及在何種範圍內、於何時、以何種方式、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。

(三)法律保護肖像權嗎?

我國法律雖沒有明文,但學說及司法實務均承認肖像權應受法律保護,屬於民法第18條的「人格權」之一。


二、肖像權侵害態樣包括哪些?

凡未經他人同意,擅自後製他人肖像,或公開傳播之行為,即構成對肖像權之侵害。

目前司法實務認為,構成肖像權侵害的行為態樣,包括:

  • 肖像的製作:未經本人同意,以拍攝、雕塑、繪畫、甚至是把肖像合成到不雅影片上,都是對他人的肖像進行重製,構成肖像權侵害。
  • 肖像的公開:未經本人同意,將其肖像以電視、網路等各種管道公開的行為。
  • 以營利目的使用他人肖像:未經本人同意,將他人的肖像用於商業用途(例如:商業圖庫、廣告文宣、人形立牌)。

三、不構成肖像權侵害之情形

由於肖像是一種人的外顯特徵,若完全限制他人使用肖像,對於人際交流、資訊流通,乃至於社會進步,都是不利影響。因此,法院在判斷是否構成肖像權侵害時,還需考量下列因素,以平衡雙方利害關係:

  • 對象:是否為公眾人物?
  • 公益性:是否為了達到公益目的?
  • 必要手段:為了達到公益目的所必要?
  • 公開場合:肖像是否取自於公開場合?

四、何謂同意?何謂未經同意?

如前述,如未經他人同意,擅自製作、公開或使用他人肖像,將構成肖像權的侵害。關於同意,除了白紙黑字簽立肖像授權同意書外,也有以表意人之舉動或其他情事,足以間接推知其效果意思的默示同意。但在默示同意的判斷上,出現不少爭議:

(一)「收到款項」代表同意授權?

實務上曾發生過一位畢業生為了一圓當模特兒的夢,到處參加模特兒選拔及試鏡拍攝照片,並領取數千元不等的報酬過日子,期待有一天被廠商或經紀公司看上。但某天發現自己的肖像出現在某商品或服務的廣告上,才驚覺自己的肖像被不肖廠商、經紀公司或活動主辦單位作為商業廣告用途。打電話詢問對方後,對方竟回覆說:「當初在試鏡時已經將權利義務講清楚了,怎麼現在才來質疑?」、「當初不是已經提供報酬了?」之類的說詞,讓受害者陷入自責情緒中。

實則,「收到款項」並不等於「同意授權」。因為收到款項只是履約的行為及結果,無法直接推論出其相對義務就是「肖像授權」。該筆款項究竟是肖像使用的「授權費」?或是參加活動的「出席費」?還是「車馬費」的補貼?仍有爭執及討論的空間。

(二)「簽約」等於同意授權?

有些具規模及有制度的公司,對於參與試鏡或拍攝活動的人,會事先要求其簽署一份制式的契約,來規範雙方權利義務關係。但要注意,縱使在拍攝前有簽約,但簽契約就表示將肖像授權對方使用了嗎?未必是如此。

一份正常的「肖像授權契約」,內容至少包含:授權目的、製作方式、使用方式、授權期間及範圍、製作及授權的費用、終止或屆期的處理等。其部分內容跟著作權契約相雷同,讓人時常搞不清楚簽約的內容究竟是什麼?是單純的著作權契約,還是兼具「肖像使用授權契約」性質,都有討論空間。

延伸閱讀:注意肖像授權同意書3個規劃重點,避免肖像權提告碰壁!

(三)「任職」等於同意授權?

有些專業技術人員,在學術界或業界具有一定的聲望(例如:諾貝爾獎得主),如果能網羅到私人公司旗下,擔任董事、監察人或顧問,對該私人公司往後的行銷活動及業務發展,將會有相當大程度地提升。

但是,擔任董事、監察人或顧問,就有義務拋頭露面幫公司行銷業務嗎?其實也未必如此,還是要視雙方委任契約內容而定。千萬別被公司方所稱:「只是出席會議的側拍照片」、「只是公司活動紀錄照片」之類的說詞而唬住,不知不覺當了免費的產品代言人而不自知。


五、歸納與整理

關於肖像權,本篇歸納四個重點,供大家參考:

  • 任何人均享有是否揭露其肖像、及在何種範圍內、於何時、以何種方式、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。
  • 凡未經他人同意,擅自後製他人肖像,或公開傳播之行為,即構成對肖像權之侵害。
  • 法院在判斷是否構成肖像權侵害時,還需考量是否為公眾人物?是否為了達到公益目的?為了達到公益目的所必要?肖像是否取自於公開場合?等因素。
  • 除了白紙黑字簽立肖像授權同意書外,也有以表意人之舉動或其他情事,足以間接推知其效果意思的默示同意。但在默示同意的判斷上,出現不少爭議。

以上簡單說明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由於廣告行銷容易產生肖像權侵害議題,其涉及技術性的法律專業。不論是品牌商、行銷公司、模特兒或經紀公司等,都需要聘任公司法律顧問來把關,關於行銷法律顧問的方案,歡迎直接洽談諮詢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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