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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電子簽章?Line上截圖簽名有法律效力嗎?

隨著數位時代的來臨,越來越多企業與個人開始使用電子簽章來取代傳統紙本簽名。然而,許多人仍對電子簽章的法律效力存有疑慮,特別是在日常生活中,如在Line上截圖簽名、Email簽名檔、網站上勾選「同意」按鈕,或使用公司大小章圖檔附加在合約圖檔上等方式,是否具有與手寫簽名相同的法律效力?本文將從電子簽章的定義、法律效力、常見應用,以及認定爭議等角度進行探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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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何謂電子簽章?電子簽章的法定三要件

電子簽章(Electronic Signature),依《電子簽章法》第2條第1項第2款,係指的是依附在電子文件內並與文件相關連,用以辨識及確認電子文件簽署人身分、資格及電子文件真偽的簽章。換言之,必須符合「依附性」、「可辨識簽署人身分」及「可辨識文件真偽」等三要件,才具有《電子簽章法》規定的電子簽章法定效力。

(一) 依附性

依《電子簽章法》第2條第1項第2款,電子簽章必須依附在電子文件內並與文件相關連。按簽章與電子文件的依附程度,可進一步區分為:「附加於電子文件」、「與電子文件相結合」或「與電子文件邏輯相關聯」等。

電子簽章法施行細則》第3條
本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依附於電子文件與其相關連,係指附加於電子文件、與電子文件相結合或與電子文件邏輯相關聯者。

(二) 可辨識簽署人身分

其次,電子簽章的要件之一是「可確認簽署人身分」。如果一個簽名方式無法確保是特定個人或法人所簽署,例如:簡單的圖片簽名、電子郵件簽名檔或掃描的手寫簽名,任何人都可以簡單製作,則可能不符合該要件。

(三) 可辨識文件真偽

電子簽章技術,必須能夠偵測電子文件是否被篡改,才符合「可辨識文件真偽」的要件。例如:數位簽章使用哈希函數(Hashing)和加密技術等。如電子文件被修改,可被輕易偵測辨識出來,可確保電子簽章效力,也是讓電子簽章比傳統簽名更安全的原因之一。


二、電子簽章的簽署流程

若從作業流程來看,要簽署一份符合《電子簽章法》規定的電子簽章文件,至少經歷三個階段:

(一)準備階段

選擇特定的線上簽署平臺,譬如:中華電信快意簽、臺灣網路認證的 TWES 電子簽署等平臺,並完成簽署人資料建置,並上傳待簽署的電子文件。

(二)簽署階段

在電子文件上簽章時,通過指定的驗證方式(例如:帳號密碼、SMS 簡訊密碼、一次性密碼 OTP 等),來達成「辨識及確認簽電子文件簽署人身分、資格」的要件。

(三)驗證階段

完成電子簽章的電子文件,可藉由特定驗證機制(例如:Adobe  的數位憑證(Digital Certificate)等),幫助電子文件的開啟人能夠確認該文件是否曾被竄改、數位憑證資訊的有效性等,藉此符合「辨識及確認電子文件真偽」的要件。


三、電子簽章的法律效力

根據《電子簽章法》第4條,電子簽章與實體簽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,不得因其電子形式而否認其法律地位。此外,《電子簽章法》第6條進一步明確,由政府許可憑證機構簽發憑證的「數位簽章」,「推定」為簽名人親自簽署,在法律上更具證明力。

簡而言之,符合《電子簽章法》規範的電子簽章,法律效力與傳統手寫簽名或蓋章無異,適用於大部分商業契約、金融交易與政府文件。若使用更嚴格的「數位簽章」簽署電子文件,其法律效力更強,等同於傳統紙本的印鑑證明效力。


四、電子簽章常見應用情境

電子簽章在企業與個人領域的應用日趨普及,常見的使用場景包括:

  • 線上開戶與數位金融服務

目前台灣多數銀行都提供線上開立數位帳戶的服務。以往客戶必須親赴分行,在紙本表格上簽名才能開戶;現在透過官網或行動App即可遠端辦理。申請過程中,客戶需上傳身分證明文件並進行數位身份驗證(例如簡訊OTP或視訊確認),隨後便可在電子合約上簽名確認。

不僅開戶,銀行的貸款文件、信用卡申請書等也逐步電子化。許多銀行建置了電子合約系統,讓客戶可在線上閱讀並簽署貸款條款、抵押契約等。

  • 電子商務

消費者在網購平台登入帳號後,點選「我同意」按鈕,系統會記錄該用戶帳戶在何時按下確認鍵、IP位址等資訊,這成為該用戶簽署訂單的電子憑證,成為有效的買賣合約。

電子商務不僅體現在B2C(企業對消費者),在B2B(企業對企業)的商業往來中,電子合約也扮演重要角色。許多企業之間的大宗採購、供貨協議、聯盟合作協議等,過去需雙方紙本簽署、往返郵寄;但現在越來越多公司會透過電子郵件洽談合作並約定相關條款,利用雙方電子郵件往來紀錄證明合意內容,最後正式簽立合約時,會使用專業電子簽署平台,以便產生明確的簽章證明。

  • 政府與公文管理

台灣政府建置「政府電子採購網」,允許廠商以電子方式參與投標與簽約。典型的流程是:廠商取得政府憑證後,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並以數位簽章簽署;開標後若中標,廠商與機關透過電子簽章方式線上簽訂採購合約​。整個標案檔案均以電子文件形式存檔。

此外,經濟部也建置「商工電子公文交換系統」,供民眾使用工商憑證卡(MOEACA)進行電子公文交換作業。在企業與政府日常往來中,已有大量文件透過電子方式交換並簽署。例如:公司每年向經濟部商業司送交股東會議事錄、向國稅局報送財務報表,或廠商申請政府補助計畫、送交專利申請文件等。


五、電子簽章認定爭議

雖然電子簽章的法律效力已獲得確認,但在某些情境下,是否符合《電子簽章法》仍存有爭議。以下針對幾種常見的案例進行分析。

(一) Line上截圖簽名屬於電子簽章嗎?

許多人在Line、Email或其他通訊軟體上手寫簽名並截圖回傳,但這種方式通常不符合《電子簽章法》的法定效力,主要原因包括:

  • 缺乏依附性:截圖可以輕易被移動、編輯,無法確保與電子文件相關聯。
  • 無法辨識簽署人:手寫簽名難以透過筆跡鑑定等方式辨識真偽,無法確認是否為當事人簽署。
  • 無法驗證文件真偽:截圖欠缺防止篡改,缺乏技術性驗證機制。

(二) Email簽名檔屬於電子簽章嗎?

一般的 Email 簽名檔(例如自動附加於電子郵件結尾的文字、圖片或掃描簽名)通常不具備《電子簽章法》的法律效力,原因如下:

  • Email 簽名檔通常只是文字或圖片,通常可輕易移除或更改,尚難認為是「依附」於郵件內容。
  • Email 簽名檔通常不包含身分驗證機制,任何人都可以設定特定名稱或圖片作為簽名,因此無法確認簽署人的真實身份。
  • 一般 Email 簽名檔並未使用加密技術,郵件內容可以在傳輸過程中被截取、修改,但收件人無從察覺。

(三) 勾選「我同意」按鈕屬於電子簽章嗎?

在電商網站或應用程式中,消費者點擊「我同意」按鈕,是否等同於簽名?答案取決於以下條件:

  • 是否能辨識使用者:若系統僅記錄勾選行為,未驗證使用者身分,則難以視為電子簽章。
  • 是否具文件依附性:若系統能記錄簽署時間、IP地址,並透過技術確保簽署行為與文件關聯性,則可能具備法律效力。

(四) 公司大小章圖檔屬於電子簽章嗎?

許多企業會將公司大小章掃描後,附加於電子文件。但此類圖檔簽章通常不被認定為電子簽章,主要問題在於:

  • 印章圖檔可以輕易複製、移動,不符合「依附性」要求。
  • 無法驗證文件真偽,任何人都可以對電子文件進行修改而不留記錄。
  • 缺乏簽署人身分驗證,無法確認使用者是否為授權簽署人。

若企業希望確保電子文件的法律效力,應採用數位簽章或其他安全技術,如企業工商憑證或受信任的電子簽署平台。


六、若簽章不符合法定要件,法律行為是否就無效?

電子簽章不符合《​電子簽章法​》的規定,是否即代表契約無效?!未必如此。簽章不符合法定要件,不代表契約就無效。因為目前民法對於契約要式性採自由原則,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必須以「書面」為之,口頭約定也足以成立有效的契約。

倘若簽章不符合法定要件,無法依《​電子簽章法​》第4條主張該雙方的簽章與實體簽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。主張契約有效的一方須提出更多證據,證明雙方意思表示已合致。但要舉證證明此事並非容易的事,畢竟契約磋商過程本來就有來有往,任何片面資訊的擷取,也不代表是雙方最終的合意。


七、結論

電子簽章已被法律明確承認,在商業與政府運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。然而,日常生活中的某些簽名方式,如Line截圖、Email簽名檔、勾選按鈕或印章圖檔,可能不符合《電子簽章法》的規範,導致法律效力存疑。因此,企業與個人應選擇受信任的電子簽章技術,確保合約與交易安全。隨著數位轉型的推進,電子文件及簽章將成為未來企業營運的標準模式,了解其法律效力與適用情境,將有助於確保商業交易的合法性與安全性。若企業對於相關法律義務有任何疑問,建議及早諮詢專業律師,以避免觸法或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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